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航站区管理中心就航站楼到期旅客遗失物品处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航站楼旅客遗失物品处置流程,加强遗失物品管理,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杭萧机发【2024】166号),拟通过公开方式,选取具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对到期的旅客遗失物品进行处置销毁。
二、询价物品名称、数量及具体要求
(一)出于个人隐私保护方面考虑,所有旅客遗失物品(电子产品类、服装类、杂物类等)需采取溶液浸泡+焚烧炉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销毁过程需进行视频拍摄,销毁后需出具销毁证明。
(二)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方要求进场处理相关物品,首次处理物品时间为中标后30天内,首次处理物品重量以1吨计;之后按中标方要求每15天进场处理一批次相关物品,每批次处理物品重量以1000斤计,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共计进场24次),如进场处理物品时间需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应包含物品销毁、人工搬运、货物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备注 |
逾期物品处置 | 吨 | 1 | 首次处置物品重量约为1吨,不足一吨以一吨计,处置方法为焚烧,需出示处置证明。 | ||
定期进场处理 | 次 | 24 | 需共进场24次,进场时间以机场通知为准,每次进场处置物品重量约为1000斤 | ||
不含税价格合计(元) | |||||
税金(元) | |||||
含税价格合计(元) | 人民币大写: ,¥ |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回收无害化处置、并具备垃圾焚烧条件,有专业的焚烧场地(焚烧炉),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网站下载:
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当面递交或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密封报价(报价单格式参照附件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1)报价单;(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4)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5)报价单位征信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结果盖公章(见资格要求2和3)。
3、投递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到达大厅失物招领柜台 朱工 13867447088
5、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068
招标监督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707
杭州机场航站楼到期旅客遗失物品处置项目公开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