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10kV供电系统设备设施运行委托管理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业务内容本场变电站、UPS、EPS、柴油发电机组、路灯、约300公里电缆管线路径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T1、T2、T3航站楼、能源中心、场区共48个变电站及箱变、约1000杆路灯巡视检查与维修工作,65台UPS、36台EPS、16台柴油发电机组、约300公里电缆管线路径等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标段二:T4航站楼、交通中心共23个变电站的巡视检查与维修工作,77台UPS及综合管廊等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两标段服务范围已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2.2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注: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将先评审标段一,评审完毕后再进行标段二的评审。
招标文件中未注明标段一、标段二部分为两个标段通用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⑥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供电系统设备设施(需含有变电站)运行委托管理或供电系统设备设施(需含有变电站)维保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14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时58分至2024年11月22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工本费支付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投标管家”内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
方式二:汇款至以下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支行;
账号:631902655。
4.3 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内将工本费支付凭证上传至“投标管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投标管家”中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2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4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s://b.zhengcaiyun.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电子招标须知:
8.1注册: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供应商】模块,按指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文档。
8.2 CA办理: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前往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CA办理】办理投标所用CA(电子投标文件盖章、生成、解密必须用到CA)。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0571-28931850/15397186168),以免影响投标。
8.3 投标工具下载: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等)均联系招标代理 |
联系人:周彬 | 联系电话:15068794438 |
系统联系人:舒工 | 联系电话:18684970378 |
中心联系人:董工/张工 | 联系电话:0571-86668900/0571-86668892 |
招标人联系人: 任工 | 联系电话:0571-86662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