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桥载设备计量收费管理系统维护外包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日程的安排,针对招标文件及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问题,为满足投标人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投标人业绩范围是中国大陆民用机场类似项目合作成功案例,但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中限制业绩范围为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民用机场,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要求前后不一致,请予以明确。如果对投标人项目业绩范围限制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民用机场,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有违招投标的公平与公正。
回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表2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中,“投标人提供三年内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民用机场有类似项目合作成功案例”修改为“投标人提供三年内在中国大陆民用机场有类似项目合作成功案例”。
二、按照招标要求,投标人安排专职维护维修人员是否必须同时具备电工证资质和有1年以上的相关系统软件维护维修工作经验?如果投标人安排多人驻场,是否每人都同时具备电工证资质和有1年以上的相关系统软件维护维修工作经验?因系统维护分工不同,硬件设备维护人员具备电工证,软件维护人员具有1年以上维护维修工作经验,但不具备电工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
回答:投标人安排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电工证资质和有1年以上的相关系统软件维护维修工作经验。
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安排驻场人员办公室,为了投标人合理报价,能否提供办公室租赁、电费等收费参考标准?
回答:办公室租赁国内航站楼区域每月200元/平方米,电费约0.8元/度。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桥载设备计量收费管理系统维护外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