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3页中提到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的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的相应许可的授权单位。
本次招标为电梯改造维修项目,非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制造厂家一般情况下不会开具项目授权书,即使开具也只能开一家单位。我司认为具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的单位及能提供零部件均为原厂件的公司即可参加。
答:按招标文件及《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23页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偏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24页中提到的质保期24个月,请明确是否为所更换零部件的质保。
答:是。
四、招标文件第24页24小时售后服务是指大修后整梯保养还是更换部件的质保?
答:24小时服务是指对所更换部件的正常损坏或质量问题的更换要求。
五、招标文件第13页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上下弯头导轨、扶手带、扶手带压紧链三个部件的数量是否都应该为30根?
答:按明细中实际数量执行。
六、在15页(合同号:79NK6089)中,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表内更换主机1台与每台电梯货物明细表内不符,请明确。
答:按表格明细执行。
七、在16页,货物总量及规格型号表里的涡轮蜗杆/轴承和门刀各2台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是否在本次招标的15台扶梯内?扶梯产品不具备门刀这个部件。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涡轮蜗杆/轴承为为OTIS160VAT主机配件,门刀为OTISF2000(直梯)专用门刀,此部分配件为另外直梯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