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浙江省机场集团办公软件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原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补充公告为浙江省机场集团办公软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