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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头等舱及航延部分食品用品供应商库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5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头等舱及航延部分食品用品供应商库选聘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委托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头等舱及航延部分食品用品供应商库选聘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SH0571FW19MF-0332

3)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4)招标内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为保障头等舱及航延旅客需求,拟招标确定部分头等舱及航延食品、用品定点采供及配送供应商库。

5)服务期:本次供应商库服务期为20201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品及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近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功实施过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业主要求的配送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及配送实施方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严禁分包及转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  11    5  日至2019年  11    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868号农业大厦1幢9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领取,现场购买前须提前进行电话联系。

5)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a.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盖上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11  26 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868号农业大厦1幢9楼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  http://www.hzairport.com

六、联系方式

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868号农业大厦1幢9楼

人:许工

联系电话:13886005849

   箱:xzh@dfm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