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文件持有人:
本招标澄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澄清及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有矛盾之处,一律以本招标澄清文件为准。
一、 招标人澄清和修正部分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现修改为:“2020年11月4日9时30分”。
二、投标人提疑回复部分
1、停车费用,充电车辆是否可以免停车费2小时?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为了保障双方最大收益,降低经营风险,如市场充电价格低于1元/度时,无人充电,造成亏损;建议合作运营协议3.1条款中,每度电的分摊成本是否可以折算成50%经营收益分配给甲方;另外50%经营收益作为甲乙双方分成比例报价。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运营协议4.1条款中:甲方在协议期间享有充电桩终端(桩)及配套设备的使用权。问:这个条款使用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是否能简单描述下,是否跟我方运营充电站有所冲突。
答:甲方的使用权不会改变乙方享有的充电桩终端(桩)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不会影响乙方的运营。
4、运营协议7.6条款中:充电车位实行开放式管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场区管理中心的管理以及车位等资源的调配。问:我方接受车位调配,甲方是否能在调配期间给予一定运营补偿?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请问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文档,是用U盘和标书放一起?还是要上传到网站?传到哪个网站?
答: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文档以U盘的形式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需上传到网站。
6、请问本次招标停车场,对网约车,出租车的停车费收费标准?
答:本次招标停车场目前针对所有社会车辆包括网约车、出租车(9座(含)以下)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如下:15分钟(含)以下免费;24小时以内:10元/小时,最高不超过70元;24小时以后:70元/天。停车费收费标准后续如有调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相应的风险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7、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其中,专业界面:发包人负责根据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系统配置要求,提供土建基础条件,同时配套电缆敷设至充电桩设计点位。
对于“提供土建基础条件”,是不是业主提供电缆桥架及其他电缆走线条件?是否包含充电桩所需基础底座?
对于“同时配套电缆敷设至充电桩设计点位”,是不是业主提供充电桩的进线电缆并敷设至设备处?
综合上述两点,我方是不是只要提供设备本身、及其安装、接线?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充电桩所需基础底座由中标人负责。
8、招标文件中关于供电设备服务费,目前每度电的分摊成本为0.28元,需按机场实际核定值动态调整,具体的幅度范围是多少?
答:具体幅度范围无法确定,现行的供电设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度,适用于至2022年机场重大投资项目投运前,即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重大投资项目投运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度,2022年机场重大项目投运后价格调整按机场实际核定值动态调整。相应的风险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9、“3.5在经营期内,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充电运营服务收费(电费+充电服务费)单价的限制和经营的监管。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场区管理中心的资源调配”。此处的充电运营服务收费为基础电费(现行国网电价0.6413元/度,按供电部门国网电价动态调整)+供电设施服务费(目前每度电的分摊成本为0.28)合计为0.9213元,营运的利润如何计算(是否等于实际售价减去0.9213元)?发承包双方的分配收益如何计算?
答:为便于测算、考核,营运的利润统一按实际售价减去0.9213元计算为准;而发承包双方的分配收益,也统一按实际售价减去0.9213元计算为准。
10、关于甲乙双方供货范围、施工范围界限划分:
1)供货划分:本项目所需交流配电柜、变压器是否属于乙方供货范围;
2)施工划分:如交流配电柜、变压器是甲方提供,甲方是否负责变压器至配电柜之间及配电柜至充电桩之间的电缆敷设,包括提供电缆;
如果交流配电柜、变压器是由乙方提供,乙方是否负责变压器至配电柜之间及配电柜至充电桩之间的电缆敷设,包括提供电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 标 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