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航空配餐生产原辅料类采购项目(一)(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波机场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段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限 | 供货期限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二 | 海鲜类 | 1批 | 接业主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数量,按批次供货 | 供货期限为1年,具体起始结束日期在合同中明确 |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空路(金星物流对面))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除外。)(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⑤所投标段说明发送至 xuyx@zjsct.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ningbo-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6.9 宁波市国资委网站 http://gzw.ningbo.gov.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内);②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阮周长 联系电话:0571-86662133
招标代理机构:许益仙、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316201、1385801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