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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1

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日程的安排,针对招标文件及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问题,为满足投标人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注册住所地在杭州市区(可为全国性律师事务所杭州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及“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分所的执业律师人数未达到100人,但总所人数超过100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本分所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上述要求?总所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上述要求?

答:总所(含分所)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即为符合资格条件。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