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电缆沟维修项目》中招标日程的安排,针对招标文件及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问题,为满足投标人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现补充说明如下:
招标文件第30页5.6,5.7,5.8,5.9,5.11条款均为涉及隔离区施工的内容,因本项目施工为隔离区外。需删除原招标文件中5.6,5.7,5.8,5.9,5.11条款的相关内容。修改后的内容为“5.6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机场公司关于工期进度的统一安排。
5.7 承包人应无条件响应发包人要求,施工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5.8 项目开工前承包人需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材料及明细表,待材料、人员、证件全部准备完善并经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9点30分。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电缆沟维修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电缆沟维修项目招标文件(11.1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