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一般巡查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项目服务地点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3、T4航站楼全楼,业务面积共64.85万平方米(其中T3航站楼为17万平方米、T4航站楼为47.85万平方米),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区域的运行、安全、物业、楼宇等相关内容的巡查、提醒、记录、汇总和问题反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本项目采用“1+X”(X≤2)模式,合同起始日期为2022年5月1日(暂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的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公众物业(包括公共文化场馆、大型交通枢纽、五星级酒店、大型会展场馆、写字楼、大型综合性商厦等)物业管理(含现场巡查、秩序巡防及其他近似或相关业务等其中一项或多项)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7:0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微信(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 联系方式:0571-56532513,17855817134)。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求是招标4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71-86662154
联系人:陈强兵、孙伟健 联系电话:0571-8767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