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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仓库2号库2、3分区屋面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2022-07-2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仓库2号库2、3分区屋面维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药品仓库2号库2、3分区屋面维修;

2.2 招标范围:药品仓库2号库屋面檐沟整体更换和2、3分区屋面整体防漏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9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072020220726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86819632@qq.com(杨工)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银行账号:95160154800000653

税号:913301047853004089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0809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俭周萍萍、陈敏娇

联系电话:138571703140571-87981527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