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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高架桥夜景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高架桥夜景亮化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所有高架桥的夜景亮化设计及施工。

2.2 工期:自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9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9102022919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83762695@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92314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71-876349051396802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