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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路灯智慧化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现有路灯共计822套,其中钠灯374套,LED灯448套。374套钠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的方式进行,中标人须将374钠灯1对1改造成LED灯具并在运营期内承担维修更换工作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中标人投报的节能收益分享比例支付节能收益服务期内,中标人还需负责现有448套LED路灯光源维修更换工作(现有448套LED路灯需更换的灯具甲供,中标人承担维修更换工作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工器具费等),同时将改造后的LED路灯(374套)、现有LED灯具(448套)和后期投运新增的LED路灯整合,搭设智慧照明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节能效益分享期,其中建设期要求为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包含试运营期),运营期(节能效益分享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0年。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9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019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投资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LED灯具节能改造项目(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102220221028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huaj@zjsct.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1111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樱、花建      联系电话:0571-87631237/87316202/13958034590/186513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