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日程的安排,针对招标文件及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问题,为满足投标人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招标空调箱参数提供了送风风量,请问其中新风量是多少?或者没有新风?
答:有新风,新风量按照送风量的30%设置。
二、送风机配变频器,请问风机是否需要用变频电机?
答:是否为变频电机不做具体要求,均可接受。
三、根据招标文件制造商选型的机组,电机功率为30kW(50000风量)、18.5kW(40000风量);招标文件提供的参数为15kW(50000风量)、11kW(40000风量),请贵司确认设备的电机功率。
答:15kW(50000风量)、11kW(40000风量)。
四、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变频器,但未明确是否采用变频电机,请明确。
答:是否为变频电机不做具体要求,均可接受。
五、招标文件未提供明确的功能段布置,请提供空气处理机组功能段布置。
答: 按照招标要求设置新/回风段,初效过滤段,表冷段和送风段。
六、请提供原机组外形尺寸,便于选择合适的机组尺寸,方便贵司改造工程施工。
答:原空气处理机组尺寸如下:
机组编号 |
尺寸(长*宽*高) |
27号机组 |
4000mm*3300mm*2300mm |
29号机组 |
3800mm*3150mm*1900mm |
30号机组 |
4000mm*3300mm*2300mm |
33号机组 |
4000mm*3300mm*2300mm |
35号机组 |
4000mm*3300mm*2300mm |
38号机组 |
3800mm*3150mm*1900mm |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