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10kV供电系统设备设施运行委托管理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2投标服务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如下:“1.2投标服务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10kV供电系统设备设施运行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其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