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驱鸟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30

一、招标内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就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驱鸟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舟山、台州两个机场的委托,上述两家机场的驱鸟剂采购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一并组织实施,确定中标人后,各个机场分别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并分别组织供货和验收。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供货期

交货地点

驱鸟剂

1 液体驱鸟剂:粘稠状的透明液体或乳液,与水充分混合后不会形成沉淀物,固体驱鸟剂:颗粒状或者块状

2)有效成份含量:邻氨基苯甲酸甲酯含量不低于35%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舟山普陀山机场内

台州路桥机场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驱鸟剂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证明材料,供应商还需提供驱鸟剂生产商的授权书)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经营无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生产、销售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液体、固体两种驱鸟剂样品以及相应的有效成分检测报告,每种样品不少于5kg样品应与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一致;

(6)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或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相应证书);

(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国内机场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时提供可证明业绩的联系方式(采购方的联系方式);

(8)投标人提供造假证明,将取消投标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的驱鸟剂采购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无污染、无毒害的产品,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zbxx.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18年10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2018年10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综合楼213室,逾期无效。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六、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571-86662736

招标监督人:闻晓丽         联系电话:0571-8666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