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东区浙航河河道清淤项目(重新招标)补充公告。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第(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18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18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综合楼213室,逾期无效。”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综合楼213室,逾期无效。”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投标截止时间”由“2018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项 “封套上写明”
由“招标人的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东区浙航河河道清淤项目投标文件在2018年11月25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变更为“招标人的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东区浙航河河道清淤项目(重新招标)投标文件在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东区浙航河河道清淤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