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就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交货地点 |
空气处理机组设备及相关水电配套 | 34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
主要招标内容:
拆除并处理原空气处理机组设备及相关水电配套
采购空气处理机组设备及相关水电配套
现场安装空气处理机组设备及改造相关水电配套
机组设备调试
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原设备及相关水电配套的拆除和处理(不含风机电机,变频器和相关楼控传感器,执行器),新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涉及空气处理机组及配套数量共计 8台,第二阶段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涉及空气处理机组及配套数量共计 26 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同时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按投标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本次招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本项目空气处理机组资质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提供相关制造商证明材料,授权代理商则提供授权证明资料)。
(5)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品牌须有 2 个以上(含)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项目业绩,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zbxx.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综合楼213室,逾期无效。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六、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贾思勰 联系电话: 0571-86662723
招标监督人:阮周长 联系电话:0571-8666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