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痕量检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供应商选聘》,针对招标文件及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问题,为满足投标人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⑥ 标项一、标项二、标项四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放射源豁免函。
问题:根据生态环保部关于放射源豁免函管理的规定:由豁免函申请人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含有豁免放射源设备给最终用户的,最终用户无需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及备案手续;豁免函申请人负责对仪器报废后其中的废放射源进行回收管理。
回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⑥变更为“标项一、标项二、标项四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放射源豁免函,豁免函的申请人须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豁免函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R 2017年至2019年。
问题:依据企业自身发展特点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存在潜在投标人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发布时间晚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截止日的情况。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痕量检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供应商选聘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