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和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电动牵引车、叉车采购项目进行联合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设备型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电动牵引车 | 4 | 详细参数见 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 45日内 | 杭州萧山 国际机场 |
2 | 电动叉车 | 5 | 详细参数见 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 | 杭州萧山 国际机场 |
二、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代理商需具有招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备查。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若在中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若在中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牵引车和叉车必须为同一品牌。
(6)拟投产品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台销售业绩。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zbxx.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叉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货站A区A1223室,逾期无效。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六、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王建坤 联系电话:0571-86665003 13575751030
技术联系人:胡伟荣 联系电话:0571-86665035
招标监督联系人:黄永虎 联系电话:0571-8666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