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服务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机场红线范围内招标人管辖的航站楼(含2022年投运的T4航站楼、交通中心等)、办公楼宇、仓储基地等建筑内、外环境及飞行区、场区路面、绿化、水渠、湖泊等外环境。其中,重点灭鼠区域:航站楼、贵宾厅、公务机楼、飞行区、货站、货运仓储、食堂、供水站、配电站等,重点灭蚊、蝇、蟑螂区域:航站楼、贵宾厅、公务机楼、食堂、垃圾中转站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2.2 招标内容:
1)机场红线范围内招标人管辖的所有建筑物内、外环境中的鼠、蚊、蝇、蜚蠊(蟑螂)和鼠体外寄生的蚤、蜱、螨等节肢动物的监测和控制服务。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环境消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的登革热疫情防控中的环境蚊媒处理、新冠疫情所需的预防性消毒(区域为招标人公共办公区域,不含T1\T2\T3航站区和在建T4航站区、交通中心)、其它由省、市疾控发布的突发性卫生事件或疫情相关的病媒生物消杀及消毒工作。
3)各级爱卫办组织的其它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级爱卫办组织部署的春秋季灭鼠(按爱卫办要求)、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卫生城市创建迎检及复评中相关工作。
4)创建国际卫生机场需要进行强化的监测与控制服务。
5)为航站楼内商铺及其他机场范围内非隶属机场商铺提供专业性指导。
2.3 服务期:采用“1+1”模式,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第一年为考核期,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止,考核期届满前三个月启动考核,考核合格,合同期顺延1年,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本项目的中标人赔偿后两年因更换服务商所产生的高于原合同费用的差价、招标代理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损失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③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浙江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确认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⑥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4.2 地址:微信
4.3 方式: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
4.4 售价:每本5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460990003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
备注: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招标公告附件)
备注:投标人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14日下午17:00:00(北京时间)前向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
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等媒介上发布,相关媒介如下:
9.1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zjsairport.com)
9.2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9.3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9.4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9.5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https://b.zhengcaiyun.cn)
9.6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9.7 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10.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重新发布。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
业务联系人:孙伟健
联系方法:0571-87679349
获取文件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法:0571-87666113
传真:0571-87666116
获取文件二维码: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余水星
联系方法:0571-56532513
异议邮箱:jdkh@qsz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