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重型泡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重型泡沫车采购项目(编号:NBITC-202030626),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重型泡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重型泡沫车1辆;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含税金额);

3)交货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交货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迄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代理商需具有招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须在投标现场提供至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8)从2015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投标现场提供至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不予认可。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其他: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10  15 日至 2020 10   22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进行购买,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11  4  09  30 分。

开标时间:2020 11  4  09  30 分。

2)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本项目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形式的: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寄到代理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吕赟收,电话:0574-87520541。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回单截图),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nbitc@126.com。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原则上采用EMS或顺丰

也可接受投标文件自行投递: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投递到代理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前台,联系人:吕赟,电话:0574-87520541请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应消毒,送到即走。若投标人要在2020年11月3日17:00之后递交投标文件,请于2020年11月4日09:00-09:30投递到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4)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宁波市国资委网站》、《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徐翔

   电话:0574-8900616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严锋、张敏恒、张俊娟、吕赟

电话:0574-87520541、87128864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招标监督人:王俊      

电话:0574-89006352  

8. 发布时间: 2020  1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