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ZX-202011-09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T3航站楼中央空调系统特灵冷水机组维保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T1/T2,T3航站楼,T1/T2航站楼中央空调特灵冷水机组设备共计5台,其中3台的单台制冷量为4370kW(1243冷吨),2台的单台制冷量为1533KW(436冷吨),T3航站楼中央空调特灵冷水机组设备共计6台,单台制冷量为4500kW(1280冷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2.2 招标内容:
2.2.1. 制定和编制维保计划
2.2.2.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特灵冷水机组设备进行定期专业维护
2.2.3 快速处理招标特灵冷水机组设备的故障响应
2.2.4 做好对招标人理论培训和咨询工作
2.3 服务期:四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2017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离心式冷水机组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liufm@zjsct.cn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 http://www.zjsairport.com
6.2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4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5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6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7 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6.8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内);②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闻晓丽 联系电话:0571-86662132
招标代理机构:刘飞鸣、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631237、1386811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