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ZX-202108-07
1.招标条件
浙江省机场集团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省机场集团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包含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及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共7台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的设计、制造、测试、运输、调试、试运行、验收、产品保护、售后服务和其他相关工作。
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采购(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 5台),交货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交货期90个日历日内,质保期36个月;
2)温州龙湾国际机场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采购(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 2台),交货地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内,交货期90个日历日内,质保期36个月。
本项目不分标段,合同签约主体分别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和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3.2拟投标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必须是在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 caac.gov.cn)通告状态为“正常”的机场专用设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产品(指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或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7日至2021年08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liufm@zjsct.cn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6.4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 www.wzair.cn
6.5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6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7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8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9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 阮工 联系电话:0571-866621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飞鸣、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631237、1386811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