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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2021年南飞行区助航灯光一次电缆及灯箱更新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1-12-24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2021年南飞行区助航灯光一次电缆及灯箱更新改造设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南飞行区助航灯光一次电缆及灯箱更新改造项目是在不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南东、南西灯光站对应的各外场灯光回路一次电缆及灯箱进行整体更新;

2.2 招标范围:完成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南飞行区助航灯光一次电缆及灯箱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报审报批工作,为招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咨询意见,编制设计概算和施工技术规范,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协助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派驻设计代表进行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项设计技术问题并指出施工中与设计不符之处,配合招标人及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出具南飞行区助航灯光回路布局图等。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其中设计周期为40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确认、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时间);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 具有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122520211231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luc@zjsct.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113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招标监督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1-86662134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晨、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316202/86662735/1315713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