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弱电机房强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机房供电系统改造范围,共涉及T1航站楼内9个弱电机房,具体是:PCR、PDS1、PDS2、PDS3A、PDS3B、PDS4、PDS5、PDS6及泊位机房。改造内容包括:(1)摸排各机房现有供电线路,掌握空开位置、电流测量、供电负荷容量及电源线绝缘性;(2)更换各机房现有空开,合计145个,满足分级合理配置、当前及近期供电负荷要求;(3)更换各机房现有配电箱,每个机房新配1个配电箱,实现空开集中安装管理;(4)8个PDS间各新拉一路市电(RVV5*6平方),同时安装电源切换器(ATS),实现机房双路供电;(5)调整机房UPS负载,将机房外部设备全部接入市电,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七章。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3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7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 yangxd@zjsct.cn 进行投标报名(发送报名资料后将获取付费方式)。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信息登记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招标监督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0571-86662133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樱、杨鑫东 联系电话:0571-87631237/86662735/13958034590/1785731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