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器牵引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内容为采购B737型航空器牵引杆10根,B747型航空器牵引杆2根,B767型航空器牵引杆3根,B777型航空器牵引杆7根,B787型航空器牵引杆7根,A320型航空器牵引杆14根,A330型航空器牵引杆7根,A340-200/300型航空器牵引杆2根,CRJ-200型航空器牵引杆1根,CRJ-700型航空器牵引杆1根,CRJ-900型航空器牵引杆1根,EMB145型航空器牵引杆2根,ERJ190型航空器牵引杆3根,ARJ21型航空器牵引杆4根,G450/550型航空器牵引杆1根,FA7X型航空器牵引杆1根,A350型航空器牵引杆4根。合计航空器牵引杆共70根,用于T4新增的机位使用。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交货地点 |
航空器牵引杆 | 详见第五章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5月1日正式投运前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
⑤非制造商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拟投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3.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仅针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只支持对公转账或现金)。
4.3 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获取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
2)非现场购买:电汇打款后,请发邮件至669624044@qq.com并在邮件中提供:①打款凭证;②项目名称;③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③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公司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帐 号:3302010120100046058
4.4 获取联系人:黄玉娟,0571-86627207,1885716320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招标监督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71-86662154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571-86627207,13040789001 。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0571-86627207,13968125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