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2023-2026年度基建工程造价审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满足公司各类基本建设任务工作需要,根据机场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开选聘招标。
本项目划分为:
标段一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基建项目(具体项目委托)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维修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委托)结算审核工作;
标段二 基建项目(具体项目委托)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工作。
2.2 服务期: 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 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造价咨询相关经营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þ①标段一具有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标段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 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þ①标段二具有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0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04 月 04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759392820@qq.com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354 303 536)进行线上观看整个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4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5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6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科 联系电话:1539711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