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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运行保障设施提升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运行保障设施提升研究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行区运行保障设施提升研究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4E级及以上机场飞行区规划技术咨询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⑥投标人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包含“民航”,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查询截图列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规划技术咨询工作的成员担任;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第3.1项①-④项、第3.3项资格要求;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1.4.2款;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41420230420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工本费支付凭证发送至huaj@zjsct.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工本费支付账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050413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4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5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6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樱、花建      联系电话:0571-87631237/87316202/13958034590/186513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