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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磅秤(汽车衡)采购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7

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磅秤(汽车衡)采购招标项目补充公告。

    一、第四章第5.1项内容更改如下:

5.1、本次汽车衡安装的相关基础建设要求如下(附图)

 

 

 

 

 

 

 

 

 

 

 

 

 

 

 

 

基坑技术要求

5.1.1.混凝土为C30

5.1.2.地基允载力>80KPa,对湿陷性黄土、膨胀土、或存在冻土层的地基土,则另加措施处理。

5.1.3.根据司磅房位置确定外径50mm*3.5镀锌导线管,导线管内预穿铁丝。

5.1.4.8件M1安放要求为同一水平面,水平高度允差为±2,自身水平<1/500

5.1.5.图中应高于周围地面50mm以上。图中除标高以米为单位外,其余均以毫米为单位。

5.1.6.在预制基础时,M1H水平高度尺寸误差要求±1.5

5.1.7.本图中M1承重板、M3撞板、M2护角铁等各预埋铁按图制作。

5.1.8.M1单件允许承载负荷不小于35吨。

5.1.9.基础接地要求:

a.基础内纵横钢筋须有50%以上的交叉点,钢筋捆扎牢固,组成接地网,接地电阻<1欧姆。

b.信号电缆管必须与基础钢筋焊接。

c.M1、M3预埋铁板必须与接地网联接,并焊接牢固。

d.当磅房与基础距离>15米时,须在磅房附近设置接地桩,接地电阻<1欧姆。

5.1.10.导线管应尽量减少弯折,且内部应该预留铁丝,以便穿线。

5.1.11.除M1外,其余面应向集水坑一侧<1:200倾斜,应有排水管使集水坑与基础内联接且排水顺畅。集水坑位置及尺寸可根据现场条件制定。

5.1.12.集水坑应该用盖板覆盖,盖板根据现场条件制作。

5.1.13.本设计参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5.1.14电气要求:导线管将所有信号线引至磅房内仪表摆放位置,配220V/50Hz电源,仪表位置配3插头插座2个,该电源不得与大功率电器共用。该设备额定功率约 1000W(含电脑)

注:1.部分为各预埋铁。2.建议汽车衡距离磅房不大于50米,若过远则导线管每12米制作电缆井1个。

    二、第四章第5.2项内容更改如下:

5.2、汽车衡技术参数及指标

台面尺寸:3.4*18m                  料:优质合金钢 

表面处理:喷丸、喷塑,秤台面板焊花纹板作防滑处理

最大秤量:60吨     安全过载:150%          分度值:10KG

准确度等级:(Ⅲ)              使用温度:称台-40℃~+65℃ ,仪表-10℃~+40℃

称重传感器:额定荷重30吨/只 ;灵敏度 2±0.01 mv/v;非线性±0.02 %F.S;滞后±0.02 %F.S ;重复性0.01 %F.S;蠕变±0.02 %F.S/30min;允许温度范围-30℃ - +70℃;安全过载150 %F.S;极限过载200 %F.S。

称重显示器:型号XK-3196; 转换型式∑-△型A/D转换器;显示方式6位20mm数码管显示;工作温度-10℃~+45℃;工作方式为交直流两用;置零范围2%F.S;开机置零范围0-100%F.S;通讯接口RS232;电源220V(-15%~+10%),50HZ±2%。

其他要求:1、汽车衡数据必需与海关电子卡口系统对接,实现卡口车辆通行记录内有重量参数;2、本次电子汽车衡需要投标人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并在完成设备安装后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三、为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修订,现将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到2018年8月6日下午13:45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更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项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8月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派专人于2018年 8月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18年 8月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货站A区W212室,逾期无效。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项“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8月6日13时45分”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项“封套上写明”项改为:

招标人的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磅秤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2018年 8月 6日 13时45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磅秤(汽车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